(2023 年11月8日第四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为保障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正常开展工作,更好的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第五章有关条款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缴纳的范围
凡是本会的会员,均应按照协会章程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二、会费缴纳的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10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2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缴纳1000元。
三、会费缴纳
会员单位应在当年缴纳本年度会费。
对于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按协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助和捐赠
各会员单位除按规定缴纳会费外,还可用资助和捐赠的方式为协会筹集资金,本会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经费开支主要项目
1、协会召开会议的支出;
2、印发会刊、文件、资料、办公等费用的支出;
3、支付兼职工作人员的报酬;
4、邀请国内专家讲学和考察、交流等活动所需经费的支出;
5、为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费用的支出。
六、本协会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七、本协会收取的会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任何人不得私分和挪用。
八、本办法自2023年11月8日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十、收取方式:转账收取,一般不接收现金或微信、支付宝收取。
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政务区支行
户 名: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
账 号:34001742208053010533
(请注明汇款单位和“会费”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