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11月15日四届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协会车辆管理,加强车辆使用安全,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保证协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责任部门为秘书处,直接责任人为车辆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对车辆安全等事项负责。
二、车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理、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
三、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驾驶资格,严格按照交通安全规
章制度行驶,不得饮酒驾车、无证驾车等。
四、车辆应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行驶,不得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规停车等。
五、 车辆严禁改装等违法行为。
六、 车辆的年检、保险等都应按时办理,如车辆交通事故需
要赔偿,使用人员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七、为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应对车辆进行定期
检查和维护,维修保养应委托正规机构完成。
八、协会车辆为本会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财产,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占为私有。
九、本会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会员大会的监督审查。
十、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5日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