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秘书处(办公室)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做到协会工作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作时间:
秘书处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即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夏时15:00-18:)为正常工作时间。
二、秘书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
(二)负责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协会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联系全市各县区会员单位,布置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协会领导的指示,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开展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和各项培训工作。
(五)负责协调开展各类学术及对外交流活动,组织举办专家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六)负责协会的编制申报和人力资源工作。
(七)负责协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保管及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八)负责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九)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