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1月8日第四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遵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 选举工作原则:平等参与、公平公开、民主自愿。
第二条 选举负责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第三条 计票人、监票人的产生: 各候选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第四条 选举规则:
(一)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等额选举。
(二)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监事,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理事会选举负责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所有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秘书长候选人、副会长候选人、会长候选人均需有表决权的到会人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四)获得同意票数过半数的人员不足当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可留待下次补选。
第五条 会员大会选举程序:
(一)举手表决计票人、监票人;
(二)清点到会人数,由监票人清点有选举权的应到会人数和实到人数;
(三)会员对章程、选举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法人、住所变更事项进行举手表决,对会费收缴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主持人介绍理事、监事候选人情况,会员举手表决;
(五)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六)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填写选举结果,监票人审核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第六条 理事会选举程序:主持人介绍负责人候选人情况,理事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七条 本选举办法经2023年11月8日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